G0627
原文.音译: ¢polog…a   阿坡-罗居阿
词类.次: 名词 8
原文字根: 从-放置(说)(着)
字义溯源: 答辩,口头辩护,分诉,申诉,辩明,答;源自(0626=分诉);由(0575*=从,出,离)与(3056=话)组成,而3056出自(3004*=陈述).
关於信(仰)的争辫,早就存在;主耶稣曾和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争辩;保罗曾和犹太教徒与外邦智慧教师争辩;雅各曾指责死的理论信心;彼得曾和否认基督与自由主义者对抗;约翰也与早期神秘派的趋势,及教父们特别的教导争论.这个对信(仰)的争辩,将会一直延续到主再来.
译字汇编:
1)分诉(3) 徒22:1; 徒25:16; 林後7:11;
2)辩明(2) 腓1:7; 腓1:16;
3)答(1) 彼前3:15;
4)申诉(1) 提後4:16;
5)分诉:(1) 林前9:3;
经节汇编 (G0627)
出现次数: 总共(8); 徒(2); 林前(1); 林後(1); 腓(2); 提後(1); 彼前(1)
徒 22:1 诸位[原文:诸人]弟兄们和父老们,请听我现在对你们的分诉。
徒 25:16 我对他们回应说,任何人,在那被告与那些原告见面对质,并且得机会分诉那控告的事以前,就循情定为死罪[钦定本加有此字],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。
林前 9:3 对那些盘问我的人,这就是我的(那)分诉:
林後 7:11 因此你看,这样(那)依着神而忧愁,你们就生出了何等的殷勤,而分诉,而愤慨,而恐惧,而想念,而热心,而自责;在这一切事上你们表明自己是洁净的。
腓 1:7 我为你们众人有这意念,原是正当的,因我(那)有你们在(那)心里,无论是在我的(那些)捆锁中,或者是在(那)辩明和证实(那)福音时,你们众人在那恩惠上都是我的同享者。
腓 1:16 这些人确是出於爱,知道我乃是为辩明(那)福音设立的;
提後 4:16 在我的那初次申诉时,没有一人前来支持[或用:3854]我,竟都离弃我,愿这罪不归於他们。
彼前 3:15 只要在你们的(那些)心里尊主基督为圣,有人问你们关於你们里面(那)盼望的缘由,要常作准备,乃用温柔和敬畏回各人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