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.音译: |
?ndeixij 恩-得克西士 |
词类.次: |
名词 4 |
原文字根: |
在内-显示(果效) |
字义溯源: |
指明,显示,证明,明证,凭据,显明,记号;源自(1731=指出);由(1722*=在,入)与(1166*=显示)组成. |
译字汇编: |
1) | 显明(2) 罗3:25; 罗3:26; | 2) | 明证(1) 腓1:28; | 3) | 凭据(1) 林後8:24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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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节汇编 (G1732) |
出现次数: |
总共(4); 罗(2); 林後(1); 腓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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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 3:25 |
(那)神设立他[指:耶稣]作挽回祭[或:施恩座],凭着他的(那)血,藉着信,要显明他的(那)义;因为(那)神用(那)忍耐(那)宽容(那些)先时所犯的罪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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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 3:26 |
好在(这)今时(那)显明他的(那)义,指出他自己为(那)义,也称信靠[或:从]耶稣的人为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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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後 8:24 |
所以你们要在众教会面前向他们显明出你们爱的(那)凭据[或:明证],并我们为你们夸奖的凭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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腓 1:28 |
并且在凡事[原文:无一]上不被(那些)敌人惊吓;这对他们乃是沉沦的明证,对你们却是救恩的明证,而这事出於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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