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0141
原文.音译: ~r'ynIdoa]   ad-o-nee-rawm’
词类.次: 专有名词 2
原文字根: 裁判(主)-高(举)
字义溯源: 亚多尼兰;所罗门王时掌管服苦役的人之官员(王上4:6;5:14).字义:高举的主;由(0113*=主)与(7311*=高举)组成.
注:在大卫王手下作掌管服苦役的人之官员亚多兰(0151;撒下20:24),和在罗波安王手下作掌管服苦役的人之官员亚多兰(0151;王上12:18),但在(代下10:18)所记的,却是用另一个名:哈多兰=1913;解经家认为这三处所记的都是同一个人,所以七十士译本,将这三处全用:亚多尼兰.
译字汇编:
1)亚多尼兰(2) 王上4:6; 王上5:14;
经节汇编 (H0141)
出现次数: 总共(2); 王上(2)
王上 4:6 ...亚多尼兰...
王上 5:14 ...亚多尼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