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0121
原文.音译: ¥qwoj   阿-拖哦士
词类.次: 形容词 2
原文字根: 不-刑罚的. 相当於: H5352 H5355
字义溯源: 无罪的,未受处罚的,无辜之人的,无辜的;由(0001=0427*=不)或与(5087*=受刑罚的)组成.
(太27:24)和合本译为:罪不在我.原文:我是无罪的,或:我是无辜的.
译字汇编:
1)无辜的(1) 太27:24;
2)无辜之人的(1) 太27:4;
经节汇编 (G0121)
出现次数: 总共(2); 太(2)
太 27:4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,有罪了。那些人却说,那与我们何干?你承当罢。
太 27:24 (那)彼拉多看见这既是无济於事,反要生乱,就拿水在那些群众面前洗(那些)手,说,关於这义人[钦定本加有此字]的血,我是无辜的,你们承当罢[或:瞧罢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