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.音译: |
¢posun£gwgoj 阿普-寻-阿哥哥士 |
词类.次: |
形容词 3 |
原文字根: |
从-共同-带领 |
字义溯源: |
被革除,赶出会堂;由(0575*=出)与(4864=会堂)组成;其中4864出自(4863=聚集),而4863又由(4862*=同)与(0071*=带领)组成. 在新约时期有些犹太人的会堂,他们革除会员有三种方式: 1)申诫(rebuke);期限是七至卅天. 2)隔离(thrusting out,赶出去);期限是卅天.普通是经由十人会议通过,用吹角号来宣布.在这个期限中,被处分的人不准参加聚会,特别是公共的祷告聚会,会员与他最少要保持四肘(约合2公尺)的距离. 3)革除(real excommunication).如果其他各种方法都达不到果效时,就会宣布这个革除;期限是不定期.受处分的人被看作像死亡(不存在,麻木不仁)一样.此外,因怕受同样处分,所以其他会员都不敢去接触那受处分的人. 至於约翰九章那个被治愈的瞎子被赶出去(约9:34),究竟要列入那一方式?文生(Vincent)说,该属第(2)方式.史拉格(Schrage)却认为这是独立的单一事件:凡是认耶稣是基督的,就要把他赶出会堂(约9:22). (摘自圣经文库) |
译字汇编: |
1) | 赶出会堂(3) 约9:22; 约12:42; 约16:2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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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节汇编 (G0656) |
出现次数: |
总共(3); 约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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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 9:22 |
他的父母说这些话,由於怕那些犹太人;因为那些犹太人已经商议定了,要是若有人认他是基督,就把他赶出会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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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 12:42 |
虽然如此,那些官长中却有好些信从他,只因(那些)法利赛人的缘故就不承认,免得被赶出会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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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 16:2 |
他们要把你们赶出会堂;并且时候将到,凡要杀害你们的,就以为是提供对神的事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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