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.音译: |
e? tij 诶 提士 |
词类.次: |
连,形 79 |
原文字根: |
若 有 |
字义溯源: |
若有人,若,或;由(1487*=若)与(5100*=有人)组成. 注:(1536=若有人)原文是(1487=若)与(5100=有人)两个字,和合本将其合并为一个编号.本书仅有二次(太16:24;路14:26)采用1536,其次七十余次,仍照原文用二个编号来表明. |
译字汇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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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节汇编 (G1536) |
出现次数: |
总共(2); 太(1); 路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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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 16:24 |
於是(那)耶稣就对他的(那些)门徒说,若有人[1536原文用1487与5100两编号]要跟从我,就当舍[舍,原文:否认]己,而背起他的(那)十字架,且来跟从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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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 14:26 |
若有人[见注]到我这里来,而不恨自己的(那)父和(那)母与(那)妻子以及(那些)儿女并(那些)兄弟与(那些)姐妹,并且也不恨自己的(那)魂(生命),就不能作[或:成为]我的门徒。[注:1536=若有人,原文是:1487=若,5100=有人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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